2020/2/10

從一名離開Google的員工心得看大公司內部創業的囚徒困境

Why I Quit Google to Work for Myself

  簡單說就是作者在Google上班,在努力工作的同時也想獲得晉升的機會,天真的認為做那些真的對公司有益、卻無法量化的工作,就可以得到無所不知而且公開公正的晉升委員會青睞。




  結果晉升並沒有發生,作者從公司與員工的態度了解到,他們只是一種業務關係,你給錢我工作,他才了解到他並不是Google的一部份。

  既然委員會不看重實際效益,那作者只能選擇有利於晉升的策略去工作了;但突如其來的噩耗是,作者的專案被轉移到另外的團隊,也就是他之前辛苦的工作都白費了。

  結果就是作者做著對公司沒有太大幫助的事情,被任務轉移浪費掉寶貴的時間,也沒有得到適當地晉升,所以文章的作者就離開了。

  從公司的角度來看,每個員工的工作確實很難確實地判斷他們對於公司的貢獻,只能從可以量化的部分出發,而員工也不可避免地選擇有利於晉升的策略去工作。

  另外,公司不會希望一個專案長期由同一批人負責,否則當專案做大變成公司核心業務的時候,公司就會過度依賴這個團隊。

  例如之前領導Android 開發的Andrew E. Rubin ,因為性醜聞被公司解雇,為了換取Rubin 不為競爭對手工作以及不公開貶低Google的承諾,支付了9000萬美金,使得Google形象大損。

  但這些都是代價的取捨,當一間公司規模大到一定程度以後,就無可避免地要在這些不利的選擇中,選出能最大化公司利益的答案。

  就像是中共不會讓這個地方出身的人擔任地方官,而且地方官每隔幾年就要調整去其他地方當官,就是為了不讓這些人有機會深耕自己的影響力,總有一天威脅到中央政府。

  這些就是官僚體制的必需,以及其必定會帶來的效率低落,最終導致整個群體的衰敗。

  又讓我想到Clayton Christensen這位學者提出過的《創新者的兩難》。

  引用自沈榮欽教授對於此書的心得

  「簡單來說,Christensen的理論說明,當破壞式創新發生時,那些能夠回應的公司生存下來,但是未能回應的公司則逐漸死亡——無論原先的規模如何龐大、資源如何充裕、技術如何先進。

  但是他的結果卻顯示,當時多數公司的回應都是理性的,即使是那些未能妥當回應的公司,也已經做了所有可能的結果中最好的回應。資料顯示,『如果』那些後來失敗的公司模仿後來成功的公司,做出正確回應的話,反而會死得更快。也就是在當時的條件下,當破壞性創新發生,這些企業就註定要死亡,不回應反而比回應活得更久些。」

  雖然從當下很難想像Google的衰敗,但從歷史的角度來看,這似乎又是一種必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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